「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十三7,21)
人的生命既然是獨一無二,就不能要求一模一樣;我們更不需要為自己樹立一個所謂楷模去學習,因為這就是為了自己雕塑一具偶像,而這偶像就將會成為我們生命的棺木,讓我們失去了真實自我的生命!
靈修六原則應用:擇善固執、不變隨緣
(new XUI.DynamicView.AlbumPo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_all"))).rend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