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與活該 分類:丁國翔2014-06-27發表於2014靈修札記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3:11) 面對尚未發生的事是『應該』;面對已經發生的事為『活該』!這兩該之間,都能發掘自己的責任,這個責任就是『愛』,人即有生命,活著就該愛!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new XUI.DynamicView.AlbumPo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_all"))).render();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3:11) 面對尚未發生的事是『應該』;面對已經發生的事為『活該』!這兩該之間,都能發掘自己的責任,這個責任就是『愛』,人即有生命,活著就該愛!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