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語365~別人為先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

夫婦之間應當顧慮著對方的益處。

靈修六原則應用: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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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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