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語365~分享渴望

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箴言13:12)

若適時的表達渴望意願,配偶就有給予滿足的機會,彼此的溝通就能夠增進彼此的感情。

靈修六原則應用: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new XUI.DynamicView.AlbumPo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_all"))).render();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