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語365~放下怒氣 分類:丁國翔2013-10-05發表於2013靈修扎記~愛之語(06.15起)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4:26-27) 對待怒氣應該要像訪客,絕不是像定居者。 靈修六原則應用:緩於發怒、敏於寬恕、勇於道歉 費加洛教堂 仿教堂的美麗宴客廳 (new XUI.DynamicView.AlbumPo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_all"))).render();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