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語365~滿足性需要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哥林多前書7:3-5)

在神的信念中,性是我們深愛和對彼此終身承諾的表達,若非如此,就錯失了神的原意。

靈修六原則應用:誠意正心、戒慎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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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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