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語365~以行為相愛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8)

話容易說出口,但是透過所做的事,得以證明我們的真誠,去做些事,來表明我們的愛。愛是需要殷勤的,我們實在除了用言語表達,也需要用行動表現之。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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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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