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靈修學(三)學習去愛 分類:丁國翔2013-05-29發表於2013靈修扎記 婚姻所營造的生活情境給予這份愛一項最大的考驗。 基督教之愛需要我們去嚮往、追尋與練習。 愛神比較容易,因為祂沒有令人作噁的體臭。神沒有口臭,神不會以惡報惡。 其中的甘甜,則發自於一份不平凡的愛。憶及此愛,他知道自己經歷了多數人渴望擁有、卻無法獲得的體驗:真摯、而深入靈魂核心的相伴相隨。 基督教之美在於學習去愛,而幾乎沒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為愛的試金石。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