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樂團(社團)有助於孩子的升學嗎?

參與樂團(社團)有助於孩子的升學嗎?

  以下根據丁國翔(2004)之《九年一貫教育之音樂性社團經營與發展》:

  本研究報告擬以音樂性社團指導教師在社團中所伴演的角色為目的;以新店區○○國民中學絃樂團為研究對象,於九十二學年度上學期施行,透過活動(課程)設計及問卷調查進行研究。

活動設計有國語文競賽頒獎典禮、全校週會表演、臺北縣音樂比賽、校慶音樂表演、年終感恩會、全國音樂比賽等展演活動。

  透過活動設計本研究結果指出,因著指導教師為教育工作者的角色,而在教學的過程中,學生對於樂團的練習帶給很多的學習佔83.32%;而相同反應於在樂團練習中經常能享受其中的音樂與樂趣佔85.01%,顯示出教師除了教育工作者外,音樂總監的角色亦不可或缺。同時練習中74.49%學生認為不會因為練習影響學科成績,指導教師在行政方面的安排,相對反應在學習的效果中。故指導教師兼顧三方角色,當中學生對指導教師的評價有高達85.45%給予正面的肯定。

音樂性社團的指導教師,就屬性歸類可分為三大類,分別為教育工作者、音樂總監、行政總監。教育工作者最主要的是傳授專業知識與技能,而音樂總監是提升與發展社團音樂素質,行政總監為推動各項社團業務成為一個對外的窗口。音樂性社團的指導教師,引導學生在學習的過程能有健全與完整發展,更幫助學生在學習成果的展現。

根據活動設計及問卷調查研究結果,本研究報告列提二項對音樂性社團指導教師建議:

一、教育工作者,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和學習狀況適時地調整課程活動,與關切學生的學習能力。

二、音樂性社團的指導教師可以透過不同類型展演活動(如表演、比賽等)引導學生在社團中的學習,誠如身為音樂總監、行政總監的角色。

音樂性社團的種類有很多,舉凡有關音樂性活動有關的皆是,如女聲合唱團、男聲合唱團、混聲合唱團、直笛團、絲竹樂、國樂團、管樂團、絃樂團、管絃樂團、室內樂等等。但也或許多元的教育下,在國中階段,有許多學校皆有其相關社團,其主要目的有:

一、鼓勵學生參與社團活動:團體生活的重要學習,並使學生有音樂基礎或樂器演奏基礎有所發揮。

二、因應音樂教育普及化:每所學校至少要有直笛團或合唱團之配置且參與全國音樂比賽(初賽、決賽)。

三、為使學校有更好的升學率:可以收取更多有特殊才藝之學生,將之歸類,並給予最佳的學習環境與資源,以提升學校升學率並能有更好的校績。

音樂教師所擔綱的不只完全在於一位教育者,音樂教師亦為人師,除了傳授知識技能外,還要俱備以下條件:

一、同情與熱衷:我們所要考慮的是「人」的層面,幫助學生作出音樂,教

學活動中是以學生為中心、主體,而非以教師本身為主,教師與學生是一起學習的。 

二、示範與進修:當中所要求的並不是要老師不斷地公開上台演奏,而是在

有適合的情況下尋求表演的機會與進修;當在示範曲目時,即使是初級或簡單的教材都要有藝術家的風範。

三、觀查與評估:在教學中要觀察學生的學習狀況,要少說多看,用肯定的語言來鼓勵學生學習。

  音樂教育家Heinrich Neuhaus指出:「教育最大的責任是教會學生自己教自己。」所以在教學中,我們要培養學生獨立的思考能力與創造力,每位學生的成長,教師指要盡下自己的一份力量,給予學生所需要的部分,啟發學生在學習的自我動機。

  音樂性社團的經營與發展是必需依據當下的教育政策,配合學校的安排與補給,再由社團本身的經營策略相結合,以達一個共同的目標,社團的發展不能就單方決定,社團的發展更不能以自我為中心,音樂性社團所據有的是特殊才能,大部份的資源都會比一般社團來得多;音樂性社團的發展亦不能由家長完全主導,故在音樂社團的發展中,指導教師所扮演的角色極為重要。音樂性社團的發展是比較抽象,它需要的時間是比較長久,配合完整有效的經營,最終實踐教育的精神,使學生在這國中的階段有更多元完善的發展空間。

  綜合以上,參與音樂社團的各式團體比賽,對於十二年國教升學的幫助其實很有限!若真的要考量到個人升學應以個人獨奏項目比賽之獎狀才有真正實際上的加分效果。但回到生命的最根本,人類的學習是為了爭先恐後的競賽?還是為了充實個人的心靈呢?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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