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必須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事;若男人同時有一個以上的妻子,或女人有一個以上的丈夫,都是不合神法度的1。
1 創二24;太十九5-6;箴二17;林前七2;可十6-9
創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太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箴2:17 她離棄幼年的配偶,忘了 神的盟約。
林前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可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可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可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可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可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