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開思(十八)再婚的情侶 分類:丁國翔2013-05-18發表於2013靈修扎記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前書5:17) 不論是何原因的再婚,若能有共同信仰,可以減低非常多的可能摩擦! 不管是再婚,或許可能是情侶間,如果真心的愛對方,就不要提及對方的過去,應當用愛包容一切,才是真愛! 靈修六原則應用:在每一個人身上看見神、看見佛、看見人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