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九)親密的性關係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7:3-5)

親密關係之表達,我們必須明白神對親密性關係的觀點:

一、神創造了性

二、親密的性關係是完成神要人繁衍敬虔後裔的命令,是神聖的關係

三、性是一項從神來的賜予,是神為我們的愉悅而設計的

 

神有意讓性成為一種親密的溝通方式來表達合一

靈性、思想和情感的問題及其解決之道,直接影響在性生活裡的滿足程度

性是一種愛和情感的親密溝通過程,是包括全人:靈、魂(思想、情感、意志)及身體

 

靈修六原則應用:誠意正心、戒慎恐懼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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