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七)彼此連合 分類:丁國翔2013-04-07發表於2013靈修扎記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阿摩司書3章3節) 夫妻之間所必須有的連合: 心靈的連合 心志、心態和思想的結合 身體 靈修六原則應用: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