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四)不可污穢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

婚姻是神聖的,而神所賜的性也應是聖潔的,不可污穢,也不可落入在罪惡之中。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撒母耳記下22:26-27)


靈修六原則應用:誠意正心、戒慎恐懼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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