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三)彼此尊重 分類:丁國翔2013-04-03發表於2013靈修扎記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2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在婚姻裡的兩個人要彼此尊重;耶穌基督也是尊重婚姻的,我們從他行的35次神蹟中,第一次就是在婚筵進行的。聖靈保守我們享受永久不變的愛,而人人都要尊中婚姻這項命令。上帝藉著婚姻使人類生生不息的在這世上;結婚絕對不是戀愛的墳墓,結婚乃是戀愛的結局、家庭生活的開始;結婚以後還是要彼此相愛,繼續談戀愛,這是一生一世的權柄! 靈修六原則應用: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