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較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18:29-30)

如果 “計較" 就是為了 “爭一口氣" ,那麼 “多了那一口氣" 又怎樣呢?
如果為了 “爭一口氣" 就得 “計較",那麼 “計較" 又能得到什麼呢?
尊貴的生命,並不是用 “計較" 來的,而是用 “心" 活出來!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new XUI.DynamicView.AlbumPo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_all"))).render();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