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18:29-30)
如果 “計較" 就是為了 “爭一口氣" ,那麼 “多了那一口氣" 又怎樣呢?
如果為了 “爭一口氣" 就得 “計較",那麼 “計較" 又能得到什麼呢?
尊貴的生命,並不是用 “計較" 來的,而是用 “心" 活出來!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抬頭看
一付無奈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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