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章34~35節)

人一生在追求什麼?若說蓋棺論定的話,我們不需要去與他人爭奪、比較什麼,因為這一切都會過去的;最有價值的就是 “愛" ,只有去愛人、幫助人,這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事!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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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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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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