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

我們愛上帝,又實行他的命令,由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了。(約翰一書 5 : 2)

人們往往只會享受 “當下的感動",卻不願意付出 “感動後所應有的行動" !

靈修六原則應用: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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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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