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

任何人在做件事一定會有其目的,而達到目的本身或許會帶來其他的效益;不需要否認為事的目的,因為這樣只會顯得很虛假。我們總不能說:吃飯不是為了填飽肚子,而是為了體會拿碗筷的感覺?
故此,勇於承認自己的需要或是不足,就是坦然面對自己的生命問題!

靈修六原則應用:誠意正心、戒慎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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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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