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三準則


為主而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榮神益人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加福音2:14

 


愛神愛人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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