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一:5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 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
今天無意間接到誠正輔導處的電話,他們希望能推薦我參與志工選拔,當然我的想法是若為神所許可當然可以啊!當下我所提問的是,為何要選我呢?此時回應是,因為我在誠正的志工時間是民國90年開始,時間很久了!天啊,我參與志工服務已經12年了,我還沒算在萬芳的2年!我發現,若不是上帝,我想我也沒有這樣的毅力吧?
可是,志工協會有條件,那就是要服務450小時;我當下的反應是,我參與志工又不是為了名和利,不過我與校方說明,因當時系統不完善,應該都沒有記錄吧?所以若真的有那在參與囉!果不其然,查了過後,校方也與該單位聯絡,必須要以登錄系統的為主!
感謝神的恩典,讓這樣的事沒成!想想我的志工服務其實也達到1000小時之久,若真的事就這麼成了,那豈不就是我的名利試探嘛?回到起初的愛心,我並不是為了要得到什麼,乃是真正想要多幫助一些人,因為神在我身上的恩典是我所數不盡的,我要依靠的是神而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