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一直在與人爭執有關"示範"二字!
我認為我做我該做的,我盡我可能去做好我本份的事情!當然我在服事上,就沒有所謂的"示範",但因有人把我在主日的事奉標上"示範",其實我內心真的很不平安。我當然也就去抗議這樣的用字!不管他倆願不願意接受我的說詞,但我始終認為我要做該做的事!
其實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不希望教會錯誤用字
因為 “示範” 這兩字很容易造成他人的誤會
一、對於一些弟兄姊妹而言 這是另一種的 “造神計劃” 。。因我們敬拜的對象是上帝,並不是人!但這樣的用字,會很容易錯誤引導人認為那就是對、那就是好的、就是要那樣。
二、對於被使用 “示範” 二字的當事人而言,這樣的情況,很容易標榜著當事人就是最好的,若是不成熟的事奉者,就會更容易陷入這種可怕的驕傲情境中了。
三、在教會中的正式聚會中不能用“示範”二字,不管他是有多麼的專業、甚或是權威。若真的要使用“示範”,大可以用於其他聚會中,例如同工培訓。
四、承接上,如果我們請到某大教會牧師講道,是否他也是“示範”?
這或許就是我的"擇善固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