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踐踏

今天與弟兄姊妹在練詩歌,突然有人干涉拍子問題!天啊~竟然不知道我的專長是什麼?當然我也很客氣的回應了一句話!因我認為人與人之間就是要彼此的尊重,不要搞不清楚狀況,每個人都有生氣的權利,當然我也稟守著生氣不犯罪的原則!我也盡量的"緩於發怒",因為,我並沒有真正的對她發怒啦~

在關公面前耍大刀!結果被我講一句話,母獅就摸摸鼻子走了;這叫做:自取其辱!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