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 分類:丁國翔2011-05-16發表於靈修札記 今天在誠正的分享主題是:賠償。而昨天的新聞剛好又報導"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的案子。讓我思索,究竟怎樣的賠償才是有意義與有價值的呢?問了幾位同學,他們表示不願意對他們過往的事進行賠償(道歉),因為他們認為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當然也有同學表示願意嘗試看看,或許可以透過保護官或是法官幫忙轉交信件!我想,我們往往會因為覺得已經得到了某程度的制裁,所以覺得不需要在道歉或賠償了,但不要忘記,真心的與他人道歉,可以換來自己內心的平安!靈修六原則中的勇於道歉,不也就是教導我們要面對自己的問題嗎?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