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六原則的跨宗教意義與聖經的交集點

靈修六原則的跨宗教意義與聖經的交集點

彙整:丁國翔

 

 

靈修六原則本身,無論就內容或來源來說,都具有跨宗教及跨文化的精神:

 

1.「在每一個人身上看見神、看見佛、看見人」這個原則裡面出現了「神、佛、人」三個跨東西方宗教的語彙,目的在於幫助人們以他們相信或熟悉的方式,去肯定人的尊貴與神聖。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2.「第一個去愛、第一個去給」源自天主教普世博愛運動(Focolare Movement)的「愛的藝術」。普世博愛運動是一個跨教派,甚至跨宗教的團體,由義大利的一位女士盧嘉勒於1943年創辦。這個團體相信愛不只是友誼或感情用事,而是本於耶穌的命令:「你們應該彼此相愛」。盧嘉勒相信,表達「愛」最直接的作法便是不等待、不猶疑,第一個去付出。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翰一書3:11)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

 

3.第三個原則「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來自佛光山,是佛光人的工作信條。其重點在於一個「給」字,也就是佛教徒所說的「布施」。本原則與上一原則互相呼應,代表著無論對東西方宗教來說,主動、無私的付出都是「愛」或「慈悲」最核心的精神。

★如今常存的有信, 有望, 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13:3)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箴言17:22)

 

4.「緩於發怒、敏於寬恕、勇於道歉」談的是人與人之間傷害與被傷害的應對之道。「緩於發怒」源自聖經(出 34: 6;納 4: 2),「敏於寬恕、勇於道歉」則無特定的宗教根源,屬於人類智慧的共產。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6)

★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 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約拿書4:2)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雅各書1:19-20)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馬太福音5:23-26)

 

5.「擇善固執,不變隨緣」結合了儒家與佛家的智慧,前者源自《中庸》的「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後者則是《大乘起信論》裡的「隨緣不變,不變隨緣」。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5:22-23)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7:6)

 

6.「誠意正心,戒慎恐懼」是儒家的思想,但在靈性修養上的意義則通於世界各大宗教。「誠意正心」源自《大學》,「戒慎恐懼」則出於《中庸》,兩者都表達出修養功夫要在行住坐臥的起心動念之間進行。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25:33-37)

 

  「靈修六原則」的根源雖然來自不同宗教,但它們的價值是超越宗教的,亦即對任何人都是有用的。一個人無論有無特定的宗教信仰,都可以依自己習慣的方式或語言去操持它們,並從中獲益。

 

靈修六原則之參考資料:http://www.lec.ntu.edu.tw/education02_show.php?sn=11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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