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人生-16 最重要的事

標竿人生-16 最重要的事

 

*無論我說甚麼、信甚麼或做甚麼,若沒有愛,我便一無所有。(哥林多前書13:3)

*愛就是遵照神命令我們的方式去生活。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在愛中生活。(約翰二書1:6)

 

*關係就是人生的全部。

*時間是你所能給人的最大禮物。

 

*生命全關乎愛。

*捫心自問,關係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事嗎?我要如何確保它的優先地位?

 

#時時關心別人的需要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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