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人生-15 我是為神的家而造 分類:丁國翔2010-12-21發表於標竿人生 標竿人生-15 我是為神的家而造 *神是創造萬物的那一位,萬物卻是為祂的榮耀造成,祂希望有更多兒女分享祂的榮耀。(希伯來書2:10) *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慈愛,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翰一書3:1) *你屬靈的家比你肉身的家更重要,因為那是永遠的家。 *成為神家裏的一份子,是你所能得到最至高無上的榮耀與特權。 *我是為神的家而造的。 *我應如何開始對待其他信徒,像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 #愛人如己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