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人生"-4 為永恆而被造 分類:丁國翔2010-12-10發表於標竿人生 “標竿人生"-4 為永恆而被造 *神…..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傳道書3:11)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2:17) *此生本為來生而預備 *當你活在永恆之光之下,你的價值觀便會有所改變 *生命並不止於此時此地 *既然我為永恆而受造,那麼從今日起,有哪件事我應該停止去做?哪件事我應該開始去實行? #唯有以神為中心,凡事都為榮神益人,明白神的旨意,做神所喜悅的事!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丁國翔 【以有限的能力,創造無限的可能】 致力於生命教育、音樂教育 榮獲新北市教育局生命教育New Life教師獎、 實踐大學優良品德獎。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學(音樂教育)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結業 檢視更多文章